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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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办法》征集意见
来源:西安晚报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作者:

     旅游包车应当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遇到险情时,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带班人员有权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即日起至8月15日,《陕西省安全生产过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项目验收合格才能投产使用


  《意见稿》指出,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核准。未经安全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游包车要安装行驶记录仪


  《意见稿》指出,地下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交通运输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应当安装使用汽车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遇险情带班人员可令人撤离


  《意见稿》还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应当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班组安全会,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每日对所辖作业区域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巡查,查明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和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班组安全会、安全巡查情况应当记录备查。遇到险情时,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调度人员、瓦斯检查员和驻矿(厂)安全监督员,有权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此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报告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相关情况,确定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对象。生产经营单位有作业场所安全风险较高、存在重大危险源、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近3年内发生过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督管理目录。

 

特别提醒


 

有意见快来提


  即日起至8月15日,您可登录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官方网站查看《意见稿》全文。如果您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发邮件至ylh4785@sohu.com或发传真至87294498,还可写信至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06。